学校标识
校训
厦门大学校训为“自强不息,止于至善”。
“自强不息”是陈嘉庚先生创校时亮出的精神话语。1921年4月6日厦大举行开校式,演讲台中间就悬挂着陈嘉庚指定的四个大字——“自强不息”。“自强不息” 出自《周易•乾》的“天行健,君子以自强不息”,意味着追求永不歇止,蕴含着雄健浩然之气,体现了民族自立于世界之林的精神和气概。
“止于至善”为厦大私立时期的林文庆校长确立的校训。“止于至善” 源于《礼记•大学》“大学之道,在明明德,在亲民,在止于至善”, 意在表明厦门大学应该始终如一、永无止息地探寻“事理之极致”,抵达科学真理和人格精神的最高境界,在启智与道德上达到完美至善,体现了中国文化的人格理想,蕴含着生命对于至善至美理想的追求与践行。
1994年10月8日,经校党委校行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,“自强不息,止于至善”被正式确定为厦门大学校训。
校徽
校徽图案是陈嘉庚先生创办厦门大学时确定和沿用的,其特定的内涵,简要说明如下:徽标圆环上方为繁体字“厦门大学”,下方为拉丁语“厦门大学”;盾形上的三颗五角星图案代表中国传统哲学中的“三才”,即所谓天然中精神的、宇宙的、人类的三大元素;盾形中心的城及城门图案象征着广纳贤才、开放办学;绶带上的“止于至善”四字为建校初期校训。
校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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